2018-12-20 09:38:43 来源:早检测网 栏目:学术资讯
近日,记者从临沂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其中有7类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发放对象
1、低保家庭毕业生(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或低保对象身份认定证明)
2、特困人员毕业生(民政部门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特困人员身份认定证明)
3、孤儿(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身份认定证明)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民政部门出具的重点困境儿童身份认定证明)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通过申报建档立卡号与全省建档立卡数据库比对)
6、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残联部门发放的残疾证)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发放标准
1、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2、其他人员补贴标准为600元/人
发放程序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登录平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
1、组织申报。
2、信息审核。
3、审核拨付。
其他事项
要明确告知申请人认真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款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由所属高校负责追回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因各种原因未能发放的补贴资金以及追回的补贴资金,由各高校统一于8月底前退回省人力资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采取有关措施对高校的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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